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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15 14:42 来源:池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字号:默认  大  超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市供销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密围绕服务三农工作大局和人民群众关切,持续拓展公开渠道、优化公开内容,不断提高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一)主动公开。市供销社紧紧围绕年度政务公开重点任务,结合供销系统服务三农、深化综合改革等中心工作,动态优化主动公开目录,规范公开流程。全年通过部门网站等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32件,涵盖财政信息、建议提案办理、政策文件、监督保障等关键领域,确保政府信息依法及时准确发布,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与监督权。按规定时限全面公开2025年度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使用情况,有效保障公共资金高效使用并接受社会监督。对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均在办结后及时公开答复内容。聚焦农资供应、社会化服务、农产品流通等核心业务,常态化更新工作进展与服务信息,提升为农服务透明度。

(二)依申请公开。2025年,市供销社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严把信息质量关。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制度和保密审查制度,坚持先审后发原则,全力确保公开信息内容合规、准确、规范。二是加强政策文件全周期管理。持续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性评估,建立动态更新机制。2025,市供销社未制发、废止、修改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前暂无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梳理其他重要政策性文件,按要求做好公开属性源头认定,集中在其它政策文件栏目规范发布,并提供文本下载功能。三是推进信息清理整合。定期对部门网站各栏目开展常态化巡查,重点对历史信息、失效链接、冗余数据进行排查清理。全年共清理历史、无效信息70余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市供销社持续强化部门网站主阵地功能,通过部门网站的新闻动态、政府信息公开、专题报道等栏目持续对外发布信息、宣传政策。定期对栏目内容开展安全检测评估,确保信息公示的有效性、准确性。网站全年访问量357589次,信息传播主渠道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五)监督保障。市供销社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建立健全主要领导抓总、分管领导抓实、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协同的责任机制。将该项工作纳入年度重点任务,细化任务分工,明确责任主体及完成时限,压实层级责任,保障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安全防护排查力度还不够,错敏词、失效链接等情况偶有发生。

改进情况:充分利用部门网站后台监测功能,在信息发布前进行技术筛查。同时,常态化巡查部门网站,重点排查整改错敏词、失效链接等问题,提高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